南京审计大学疫情物资发放公示(第壹佰捌拾玖期)

发布者:国资处发布时间:2022-03-22浏览次数:1402

机关党委、澄园书院、保卫处、泽园书院、团委、总务处提出申请,由总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处分管校领导审批,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拟同意发放一批防疫物资。现将发放物资明细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部门

物资品名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机关党委

一次性隔离衣

30

机关党员突击队夜间陪同学生就医使用

2

防护面屏

30

3

澄园书院

一次性医用口罩

600

澄园书院教职工值班用防疫物资

4

医用外科口罩

600

5

一次性隔离衣

60

6

防护服

28

7

护目镜

28

8

防护面屏

28

9

免洗洗手液

15

10

一次性医用手套

400

11

酒精湿巾

14

12

消毒液

15

10

 保卫处

医用外科口罩

2190

安保防疫工作

11

消毒液

8

12

酒精湿巾

12

13

免洗洗手液

12

14

一次性医用手套

1000

15

泽园书院

一次性医用口罩

300

泽园书院疫情防控教师送医、全员核酸学生志愿者使用

16

医用外科口罩

300

17

一次性隔离衣

100

18

防护服

50

19

护目镜

30

20

防护面屏

30

21

免洗洗手液

20

22

酒精湿巾

10

23

消毒液

10

24

团委

医用外科口罩

2000

核酸检测现场学生志愿者使用

25

一次性医用手套

800

26

防护面屏

500

27

隔离衣

500

28

总务处

酒精湿巾

350

设备管理人员与备用隔离房间使用

29

医用大垃圾袋

500

30

医用小垃圾袋

2250

31

水银温度计

35

32

消毒液

40

公示截止时间20223231700。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予以发放。

注:按照《南京审计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规定》(南审国资发〔2020〕第2号)要求,各单位、部门对领用的防控物资确定专人负责分配与使用,要填写详细的物资发放清单,包括防控物资的分配时间、品名、规格、数量、领用人、经办人等,最后,将疫情防控物资发放清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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