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总务委员会、保卫部提出申请,由总务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部审核,国有资产管理部分管校领导审批,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拟同意发放一批防疫物资。现将发放物资明细公示如下:
序号 | 申请部门 | 物资品名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总务委员会 | 医用口罩 | 只 | 1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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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卫部 | 医用口罩 | 只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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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2020年12月6日17:00。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国有资产管理部将予以发放。
注:按照《南京审计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规定》(南审国资发〔2020〕第2号)要求,各单位、部门对领用的防控物资确定专人负责分配与使用,要填写详细的物资发放清单,包括防控物资的分配时间、品名、规格、数量、领用人、经办人等,最后,将疫情防控物资发放清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国有资产管理部备案。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