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疫情物资发放公示(第二十期)

发布者:国资部发布时间:2020-03-28浏览次数:1669

根据2020321日党政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复工期间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承担疫情防控保障任务的总务委员会、保卫部、资产经营公司按照原有模式领用疫情防控物资,其他部门以部门现有职工数为标准仅提供一次性防护口罩和消毒液(468ml/瓶)。

沁园书院提出申请,由总务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部审核,国有资产管理部分管校领导审批,拟同意发放一批防疫物资。       

应急防疫物资发放标准:一次性防护口罩限额为现有部门人数取整,消毒液(468ml/瓶)不超过10瓶。

现将发放物资明细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部门

物资品名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沁园书院

一次性口罩

20

 

消毒液(468ml/瓶)

10

 

公示截止时间20203291700。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国有资产管理部将予以发放。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