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疫情物资发放公示(第十七期)

发布者:国资部发布时间:2020-03-24浏览次数:1660

根据2020321日党政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复工期间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承担疫情防控保障任务的总务委员会、保卫部、资产经营公司按照原有模式领用疫情防控物资,其他部门以部门现有职工数为标准仅提供一次性防护口罩和消毒液(468ml/瓶)。

博物馆、体育教研部、经济与金融研究院、档案馆、信息工程学院、泽园书院、工会、继续教育学院、财务部、澄园书院、党委统战部、润园书院提出申请,由总务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部审核,国有资产管理部分管校领导审批,拟同意发放一批防疫物资。       

应急防疫物资发放标准:一次性防护口罩限额为现有部门人数取整,消毒液(468ml/瓶)不超过10瓶。

现将发放物资明细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部门

物资品名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博物馆

一次性口罩

10

 

468ml消毒液

8

办公场所及馆内消毒

2

体育教研部

一次性口罩

40

 

3

经济与金融研究院

一次性口罩

30

 

468ml消毒液

3

 

4

档案馆

一次性口罩

10

 

468ml消毒液

6

 

5

信息工程学院

一次性口罩

100

 

468ml消毒液

10

 

6

泽园书院

一次性口罩

30

 

468ml消毒液

10

 

7

*工会

*N95口罩

10

*到医院看望住院职工

468ml消毒液

1

8

继续教育

学院

一次性口罩

30

 

468ml消毒液

5

 

9

财务部

一次性口罩

30

 

468ml消毒液

1

 

10

澄园书院

一次性口罩

20

 

468ml消毒液

10

 

11

党委统战部

一次性口罩

10

 

468ml消毒液

2

 

12

润园学院

一次性口罩

30

 

468ml消毒液

10

 

 

公示截止时间20203251700。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国有资产管理部将予以发放。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