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7年4月27日发布的创新研究基地电缆采购项目(编号:NSJJ-2017-001)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更正:
第3页“2.合格的投标人”中“2.4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承诺),在南京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提供场地租售协议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应人员的不少于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更正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若2016年度审计未结束,请提供2015年度的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承诺),在江苏省内有厂家或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提供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