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针对2016年10月19日发布公告的NSC2016-035南京审计大学公共经济学院软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如下补充:
采购文件第13页第22条中“22.2 谈判小组审阅谈判响应文件。”改为“22.2 谈判小组评审软件演示并审阅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文件第24页,“第二点、其他要求”中补充:
“(二)所有分包谈判供应商须对其所投的软件进行现场演示,每个软件的演示时长不超过5分钟。”
以上内容与原公告、原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大学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