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委统战部、总务处提出申请,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处分管校领导审批,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拟同意发放一批防疫物资。现将发放物资明细公示如下:
序号 | 申请部门 | 物资品名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党委统战部 | 医用外科口罩 | 只 | 250 | 校统战工作会议 |
3 | 总务处 | 医用外科口罩 | 只 | 500 | 核酸检测保障 |
公示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17:00。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予以发放。
注:按照《南京审计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规定》(南审国资发〔2020〕第2号)要求,各单位、部门对领用的防控物资确定专人负责分配与使用,要填写详细的物资发放清单,包括防控物资的分配时间、品名、规格、数量、领用人、经办人等,最后,将疫情防控物资发放清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