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友捐赠工作组《关于捐赠物款管理使用的方案》相关要求,经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资产经营公司提出申请,由总务委员会及国有资产管理部审核,国有资产管理部分管校领导审批,拟同意发放一批校友捐赠物资。现将发放明细公示如下:
序号 | 申请部门 | 物资品名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口罩 | 只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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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产经营公司 | 口罩 | 只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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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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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2月11日中午12:00。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国有资产管理部将按照《关于捐赠物款管理使用的方案》规定的程序予以发放。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0年2月10日